南方供暖12省市空气源热泵应用将迎大发展
2020-07-06 来自: 武汉金恩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661
“近些年来,我国南方地区出现数度‘冷冬’,南方的冬天变得更加寒冷漫长,供暖问题成了非常紧迫的现实需求。”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启动南方供暖问题的研究进程,以满足广大南方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南方供暖:
去年没落实,今年继续提
周代表去年提的“南方供暖”还没有落实。他在《我的两会》中直言“不太满意”。
周洪宇:“去年我提了以后,国家部委给我打电话,电话打了很长,理由是这个问题大家都很关注,中 央也很关注,我们也很关注,但这个问题的原因很复杂:现行供暖界线以秦岭淮河划分本身有自然地理的根据,南北之间气候有差异,南方寒冷的时间不如北方长,居民大院也不如北方集中,因此不能照搬北方传统的铺设管网集中供暖的方式。这些理由不能说没道理,但作为代表,提出一个建议是希望去推动一项工作,因此今年我还是继续提,但提的角度跟过去有所不同。”
周洪宇去年的建议标题是:“关于我国集中供暖沿长江重新划定供暖分界线的建议”,今年的建议标题是:“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启动南方供暖问题的研究与实施”。
周洪宇:“换一个提法也是要让主管部门进一步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同时从我提的角度来说,我希望这一次不是像去年那样能够马上解决。我会考虑到南方供暖的一些特殊性,比如集中和分散相结合。部委回复里面的合理因素要考虑,这也是一个沟通的过程。”
南方供暖:
分界线南移正当时可实施空气源热泵采暖
“南方尤其是沿长江流域地区两岸的城乡,冬季严寒天气剧增,冬季的难过程度甚于北方。”周洪宇代表举例说,从1961年到2011年,贵州共有104次省级凝冻过程。北方地区集中供暖室温标准为16℃至18℃,而南方大部分地区冬季平均气温低于16℃。在出现雨雪天气时,长江流域气温一般不到10℃,极端低气温在0℃以下。因此,南方很多群众普遍希望解决供暖问题,对此有着很大社会需求。
周洪宇认为,目前我国南方一般使用空调和电暖器来度过寒冬,这种分户方式严重浪费了电力资源,不利于节能减排,加重了百姓的经济负担,而且还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建议,国家应当尽快规划,沿长江重新划定集中供暖区域,布局南方集中供暖基础设施建设,让南方城市早日拥有“温暖”的冬天。“南方供暖具有各种资源基础,加快启动南方供暖工作具有可行性。”周洪宇代表进一步解释说,南方冬季能源供给主要可采取太阳能、空气源热泵、地热能等新能源在南方地区实施冬季采暖,从热源终端设备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基础的角度看,基本上具备了大规模展开的条件。
“同时,电暖(热泵)行业已经具备一 定的产业基础,从产业的技术潜力和产能潜力看,用于南方冬季采暖的热源终端设备对整个市场的供给是没有问题的,市场上有节能减排型产品、多联供型产品、高性价比型产品可供选择。南方部分地区和城市近年已经做了不少探索,并积累了若干经验,如果启动实施,完全可以做得到。”周洪宇代表说,长江流域的江、浙、沪、鄂、皖、赣、黔、滇、渝、川及相邻区域人口有四五亿之众,国民生产总值占全国的2/5强,若能推进冬季区域供暖,不但可以提高广大南方地区百姓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而且还可以拉动内需。
南方供暖:
因地制宜,利用新型清洁能源供暖
周洪宇建议,国家发改委应会同住建部、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尽快成立南方集中供暖相关问题研究小组,进行调研论证,规划南方供暖发展战略,出台相关政策、指导意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在具体操作层面,南方冬季供采暖不要照搬北方的“政府包干模式”,应鼓励地方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模式;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发展集中供暖或分布式采暖,在有条件有需要适宜的地方可以实施集中供暖,不需要条件不成熟的地方则采取分散供暖方式,供暖时间根据气温变化适时变动。
“要注意利用新型清洁能源,减少污染。”周洪宇代表建议,发改委、住建等部门在规划建设南方集中供暖工作时应积极考虑利用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温能等新型清洁能源,减少对煤炭、天然气等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能耗、减少污染。“南方供暖应因地制宜,发展适合地方特色的供暖模式。”周洪宇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强建筑节约能源管理,降低建筑能耗,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根据节约能源法和国 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南方实际情况,鼓励建筑节能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今年2月,在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九届年会上,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曾坦言,中国的采暖不是以温度来决定的,而是以区域来决定的,黄河以南现在还没有规定的采暖”,而从在南方工作的经验来看,南方部分省市的冬天不比北方像是黑龙江之类的地方好过。肖亚庆认为,从给人们美好生活的这些愿望、要求来看,这个潜力还是巨大的。
南方供暖:
空气源热泵正在这些地方推进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采暖意识的不断增强,在冬季实现采暖需求的南方居民越来越多。上海、杭州、南京、武汉、长沙、合肥等城市新建住宅中,安装采暖设施的占比逐年上升。目前,我国南方暖通市场主要的供暖方式包括电供暖(发热地板)、燃气壁挂炉、空气源热泵等。相比之下,空气源热泵系统优势明显,其与传统的燃气壁挂炉等相比,具有污染小、运行节能高 效的优点。此前,就有业界专家表示,相较于燃煤、燃油、燃气等供暖设备,空气源热泵供暖更符合南方地区冬季供暖,更加符合城乡住宅节能采暖需求。
空气源热泵供暖作为清洁供暖“煤改电”重要方式,具有使用便利、无 污染、运行节能高 效、安全可靠等优点,得到了北方多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应用,并在响应“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号召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同时,正掀起南方供暖热潮,切实满足南方居民对美好生活向往所需。
上 海市
2018年4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综合性工作方案》,指出既有建筑领域,大力推广适宜上海市的高 效空调、空气源热泵等建筑节能技术。
2016年6月3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其中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在利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项目,符合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的项目,采用空气源热泵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45—55元。
重庆市
2018年9月29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空气源热泵应用技术标准》,指出在重庆地区空气源热泵机组的夏季制冷能效比一般要低于传统的冷水机组,而在冬季空气源热泵制热性能系数高于燃气、电供热等方式,因此,从节能的角度出发,在无其他可再生能源、余热废热以及区域集中热网等条件下,宜优先采用空气源热泵作为供暖和生活热水热源。采用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作为冬季供暖热源,同时作为夏季空调冷源。末端设备宜采用辐射供暖供冷末端、风机盘管或散热器;采用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或蒸发冷却式冷(热)水机组作为冬季室内供暖热源,同时作为夏季空调冷源。
重庆地区气候环境多样,部分地区冬季室外气温经常处于0℃以下甚至更低,空气源热泵受环境温度和结霜的影响制热性能衰减严重(常规空气源热泵机组在室外温度-10℃条件下的制热能力相比名义工况下的制热能力衰减70%以上)。因此,在重庆地区,冷月平均气温小于0℃的地区选用空气源热泵作为供暖热源时,宜选用低温型且具有优良除霜能力的空气源热泵,并应设置辅助热源和防冻措施。
2017年9月25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意见》,指出在居民生活领域,在有采暖需求的地区,大力推广空调、空气源热泵等分散型电采暖技术替代燃煤、燃柴采暖;在公共服务领域,学校、医院、酒店、企业、部队等人员集中居住、统一管理的单位,推广空气能热泵技术,实现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
2017年8月23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重庆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指出鼓励在具备资源条件和能源需求的区域合理采用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冷供热系统。市城乡建委对推动区域集中供冷供热成效显著的区县予以表彰。采用空气源热泵系统进行集中供热的示范项目按照核定的示范面积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10元/㎡。利用空气源热泵与太阳能复合系统供应生活热水的示范项目按照核定的示范面积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15元/㎡。
2016年5月19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末,重庆市累计实施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1200万平方米。
2013年12月23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3―2020年)》,指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要继续执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财政补助政策和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冷供热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加快推动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并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国示范城市、示范县和集中连片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建设内容,促进工程项目向绿色建筑示范拓展。
2012年12月9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冷供热项目建设的意见》,指出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冷供热系统是指通过集中设立的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供应站及区域供冷供热管网,为区域内建筑物空调系统提供冷热源的能源供应系统。发展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冷供热系统是我市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的重要工作和独 特优势。
福建省
2019年1月21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3-305-2019)、《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3-62-2019)。其中,《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3-305-2019)明确指出,福建省夏热冬冷地区的中、小型建筑宜采用空气源热泵系统供冷、供热;空气源热泵机组的设计应符合具有先 进可靠的融霜控制,融霜时间总和不应超过运行周期时间的20%;冬季设计工况下,冷热风机组性能系数(COP)不应小于1.8,冷热水机组性能系数(COP)不应小于2.0;冬季寒冷、潮湿的地区,当室外设计温度低于当地平衡点温度时,或当室内温度稳定性有较高要求时,应设置辅助热源;对于同时供冷、供暖的建筑,宜选用热回收式热泵机组等规定。
2018年11月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指出积极稳妥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工业、农业、建筑、旅游等领域为重 点,加快推进电能替代工作。至2020年,促进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约29%。
2016年5月23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福建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十三五”专项规划》,指出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开展福建省空气源热泵、海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建筑应用可行性研究。鼓励新建建筑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条件、适用类型、应用规模专项论证,对具备应用条件的项目应至少选择一种可再生能源。在大型公共建筑推广应用热泵技术,解决采暖、制冷的部分需求。
江西省
2018年4月2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坚持宜电则电原则,加强清洁能源供应和利用;以电力保供能力确定改电燃煤锅炉数量。到2020年,各设区市建成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完成清洁能源替代。2019年底开发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到2020年底省级开发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全部淘汰。
2017年6月7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江西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加强可再生能源应用研究,开展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耦合技术研究与示范,逐步提高应用比例和质量;推进可再生能源集中连片推广应用。进行可再生能源规划。充分评估各地市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建筑用能需求,逐步实现部分自给的高 效、安全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模式,进一步推动空气能和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江苏省
2018年9月3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 点提出有效推进供暖地区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热则热,确保供暖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推进供暖区域散煤治理,优先以乡镇或区县为单元整体推进。2019年10月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供暖区域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
编制实施省、市、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规划和项目储备库,突出抓好35千伏以上项目和小城镇、中心村项目,抓好省定帮扶县和6大片区项目。鼓励推进蓄热式等电供暖。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按照宜电则电等原则进行整治,鼓励使用太阳能、空气热能等。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重 点推动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因地制宜发展空气热能、地热能等。
2017年1月22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江苏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指出在高层建 筑中推广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复合等类型热水系统。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后评估工作,总结经验、完善技术, 不断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比例,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在全 省的普及应用。全 面要求5000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 至少应用一种可再生能源。探索既有建筑改造使用可再生能源技 术,解决采暖、制冷的部分需求,推进多种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 筑中的复合应用。
浙江省
2016年9月30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印发《浙江省节能“十三五”规划》,指出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完善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标准,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一 体化应用;积极稳妥推广热泵供热制冷技术,实施一批热泵示范工程,力争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000万平方米以上。
2016年9月26日,浙江省机 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印发《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指出实施可再生能源应用工程,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合理使用当地空气源热泵等条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利用可再生能源。力争到2020年底,完成县级以上行政中心热泵技术改造项目10个。
2018年9月2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指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大力实施浙江省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按照宜电则电的原则,积极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因地制宜发展空气热能、地热能等。
2018年8月2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二星 级以上绿色建筑比重、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0%以上。积极推进电能替代。到2020年,基本建成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能源清洁化水平基本达到国 际先 进水平,实现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电力消费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显著上升。
2016年5月11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浙江省低碳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加快推进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以大型公共建筑和机关办公建筑为重 点,开展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节能改造,有效控制公共建筑能耗。
湖北省
2018年10月2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 点指出积极推广利用清洁能源。科学规划区域能源供应,优化能源使用与分配,因地制宜利用空气热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消费。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制定实施工作方案,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鼓励推进蓄热式等电供暖。
2017年4月6日,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印发将《湖北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指出加快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可再生能源,总结可再生能源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经验,规模化推广应用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通过推广应用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进一步扩大应用规模,“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8000万平方米。
完善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对高层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研究,从标准、设计、建设等方面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鼓励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推广应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雨水利用、余热利用技术和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湖南省
2017年10月1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指出在居民采暖、工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推进电能替代,减少散烧煤和燃油消费。因地制宜采用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
安徽省
2017年6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指出推进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力等优 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积极推广应用浅层地能、空气源热泵等产品和技术。
2017年9月11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指出省有关部门优先将采用合理采用可再生能源、高星 级、获得运行标识的绿色建筑列入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继续通过相关专项资金予以补助。支持开展绿色农房建设试点,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探索符合安徽省实际的绿色建筑技术路线,因地制宜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空气源热泵等成熟技术。
贵州省
2018年9月12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指出继续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因地制宜发展空气热能和地热能等。
2016年8月1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贵州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规划》,指出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提升城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力争完成太阳能、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技术建筑应用600万平方米。拓展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领域,逐步将高 效空气源热泵应用技术纳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体系;新建建筑工程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条件、适用类型、应用规模及效果进行专项论证,具备应用条件的新建建筑,应至少选择应用一种可再生能源;鼓励可再生能源、空气源热泵在农村地区规模化应用。
四川省
2019年1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指出加快发展清洁能源,科学有序推进太阳能、空气热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力度。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推进电代煤。
2017年8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7—2020年)》,指出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积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积极推进电能替代。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到2020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00万平方米。公共机构率 先淘汰采暖锅炉、食堂大灶等燃煤设施,实施以电代煤,率 先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提供供电、供热/制冷服务。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制冷和制热系统节能改造。
2014年11月04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四川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指出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在成都、绵阳、德阳等夏热冬冷地区应优先采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系统制冷、制热。
云南省
2018年9月1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指出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42%左右。因地制宜发展空气热能、地热能等。
2017年5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指出鼓励利用电力等优 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在城乡居民生活、工业与农业生产等领域推进电能替代,减少散烧煤消费。开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因地制宜推进空气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优化农村用能结构,完善全省农村能源管理、技术服务及质量监测体系。到2020年,全省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入户率达到50%以上。公共机构加快整治小型燃煤锅炉,实施以电代煤,加大推广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热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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